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磋商 保证金 | 所属 行业 | 1 | 1 | 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金属隔离网墙更新和路灯安装项目施工采购 | 1项 | 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527884 | 15000 | 建筑业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至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0 | 磋商保证金 | |
(2)特定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承诺函 | 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景弘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单独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2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许可证复印件。 |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③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4.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获取采购文件 5.1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5.3方式: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响应的项目名称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fjscczb@163.com,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6.响应文件提交 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6.2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7.开启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7.2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8.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 cebpubservice.com/)等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采购人: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亭路6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法:0591-83855479 11.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法:林衡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163.com 12.代理服务费及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 号:1402028109600026871 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7日 |